1)第329章 莎普爱思?!_身为萌新魔王的我超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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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嗷~”

  平坦萧瑟的荒原,上百头狼撒腿就跑,以特殊的阵型进攻下一个目标。

  三头巨狼拖着一辆麻袋堆满山的战车,任谁都想不到,这一辆车载着一千多人的骨灰。

  据赫鲁夫称量,一个成年人被魔焰焚化后,骨灰的重量有10磅,约等于5千克。

  一千多人,重量也有5吨左右,再加上先前在暗月森林的疯狂屠戮,以及放火烧林残留下来的草木灰,在特殊魔法的压缩下,凝成固态,接近12吨的重量。

  三头巨狼反而有些吃力,毕竟是长途拉着骨灰跑,体力消耗有点大,但是,中途休息吃的羊肉、牛肉、炸青蛙是真鸡儿香,即使狼王在森林登上王座,狼族地位提升,但冬季饥荒时能捕捉几只瘦骨嶙峋的兔子就不错了,哪有跟着狐王蹭吃蹭喝一路白嫖舒服!

  因此,狼群们对狐王感激涕零,愿肝脑涂地,誓死为狐王拖着骨灰盒跑路。

  而储物装备若是放骨灰太占空间了,光是负重,一般的储物装备是承受不了的。

  “呼哧!”

  北风如刀,凛冽萧瑟的寒风掀起草根,卷走泥土,裸露大片的荒土。

  萧寒微眯着眼,艳红的瞳孔如一株绽放于黑夜的花朵,奔涌着滚滚炽火,不威自怒。

  他盯着车窗外的天色,惨白的天空卷起浮云,枯黄的草原裸露大片荒土,狼群迎着冷风,在上层制定的计划下,奔袭下一个幸运儿。

  随后,他微微后仰,神色淡然,一手托着下巴,任由窗外涌进的寒风吹起一头飘逸黑发,撩起一抹炽焰。

  荒原,曾在上百前本不是这个名字,南方因战乱而迁徙的人,发现这是一方稀有的上好农田,土壤极为肥沃,发展过一段高度繁荣的时期,因土质呈现黑色,此地又有黑金之称(萧寒狐疑,应该是前世所知的黑土)。

  每一次秋季,皆为大丰收,所以,被旅游至此(闻风赶来)的丰收之神所眷顾。

  但在北欧最著名的诸神打赌中,一位女神因记恨丰收之神抢夺信徒,又痛恨一部分人遗忘了她的重要作用,女神带走了春天,又卷起凄厉的狂风,持续二十年,导致生灵涂炭,沃土流失,不少人被迫迁徙。

  面对女神疑似大姨妈降临的暴躁脾气,丰收之神阿萨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摘走了对方成熟的果子,想退避三分,又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地方,于是,他以身外化身行走大地……

  把黑土搬走了。

  嗯,一般温雅的神灵,都有一颗怂逼的心。(女神的舔狗太多,惹不起)

  随后,在诸神的戏弄下,曾繁盛一时的黑金,逐渐演变成贫瘠的荒原,一年沦为饥民和奴隶,不下数千人。

  即使是活着,也是在命运和领主的双重折磨下,备受凌辱。

  死,

  或许是一场解脱。

  “荒原能利用的资源很少,主要以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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