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怜卿心思_大唐纨绔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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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蔚蓝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后一尘不染;空气清新,像被滤过似的,东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露出半张笑脸,照得整个大地红通通的。

  “宋福来!”“到!”

  “朱逸群!向建仁!应金!焦配!……”

  大清早长孙凛将横刀营的士兵全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发昨晚测试的卷子。唐朝的印刷术尚未发展,只用于印制佛经而未用于印刷书籍传播文化知识。所以唐朝文盲多,没有多少读书人。

  正所谓民弱,则国衰;民智,则国强。这段时间长孙凛也在军营发扬互帮互助的精神,让读过书的士兵给文盲士兵扫盲。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教出一群秀才,但这些士兵至少也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蛋大!林蛋大!林蛋大!?……”长孙凛甩着最后一张卷子,说这是卷子,那还是恭维了它,边疆生活资料匮乏,这些都是士兵寻找附近树林一些较为合用的树叶,所用的笔也是自火药坊讨来的用石墨切成条的原始铅笔。

  “林蛋大!?……”,长孙凛觉得奇怪了,一是因为没人应,二是这名字他好像也没听说过。“还有哪位没拿到卷子的?”

  一个牛高马大的士兵站了出来,委屈地说道:“校尉,我没拿到卷子,可我叫楚中天……”长孙凛再看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不禁乐了,四周也是哄笑一片。

  单怜卿坐在自己的营房里,偷偷地观望着在黄泥甬道上给士兵训话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比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而言,她更喜欢他在训练时那种严肃威严的表情。那说话时的认真庄严,那骑马时的威风凛凛,虽然如钢铁般冰冷无情,但是却能让她沉迷其中。不是吗?就连他那些桀骜不驯的属下,这些被军营传为玄甲二队的士兵们,此时看他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崇拜。

  自那夜两人不欢而散后,他来找过她两次,都被她冷漠地拒之于千里之外。第三次,她却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半推半就之余,便让他得逞了。自那以后,两人便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偷情关系。她想起他身后的家族背景,知道两人以后不可能有好的结果,所以她一开始便明确说清,两人纯熟露水姻缘,不发展感情,合则分,不合则散。看着他愣了一下便答应的爽快,她心里却隐隐地刺痛。

  她第一次看到他,心里便惊讶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后,当她得知这个少年人是个靠着家族权势在外胡神作书吧非为的浪荡子,她的好感顿然消失,不仅屡次给这个少年吃闭门羹,甚至有一次,这个少年被在场的太子侍卫给狠狠地痛打了一顿,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见到这个放荡的纨绔子弟,后来便听说他被人打成昏迷。有时候,比起两样全无的人来说,这种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男人更让人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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