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3章_刑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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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文问:“是我在上次会议时提出了双重人格的可能性启发了你?”

  陆司语一双好看的眼睛看向他:“不光如此,你之前指出了一点,在我们接触到的第一起案子中,李铃脖子上的痕迹明显比其他的案件要多很多,是反复勒压造成。我今天才想通,那是因为凶手接受刺激以后,激发了次人格,在进行人格转换之中,出现了认知迷茫。也就是说,在那一次行凶的过程中,两种人格的混乱切换,让他时而忘记自己的目的,忘记自己在哪里,在做什么,因此,杀人的过程出现了反复。”

  也就是说,在杀害李铃时,两种人格还都不稳定,是错乱的,曾经交叉出现,而越往后发展,他的变态人格就越来越占有优势,越来越开始占据这具身体的主动。

  陆司语稍微停顿了几秒,进行总结,“大部分的人格分裂者或者是多重人格都有不完美的童年,他的变态人格应该早就形成了,这么多年一直沉睡,不常出现,我不知道是什么刺激了他,可能是从第一案开始,也或许是更早,他的变态人格觉醒。正是这个次人格的出现,让他变成了杀人魔。”

  庄易又问:“那么凶手为什么会化妆呢?又是为什么要给被害人化妆呢?”

  “凶手对女性是有仇恨的,这一点从诸多的暴力伤害可以看出来。但是他对化妆十分精通,我认为这源自于他的自我认知。”陆司语继续分析着。

  “凶手可能有天生的功能性障碍,所以从小就和正常的人不太一样,他可能在年少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就失去了母亲,化妆是一种性别倒错,他是在追忆母亲,同时在反思自己。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位完整的男人,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女人,也就是用女性身份逃避现实。他把化妆视为神圣而浪漫的步骤,就像是毛毛虫变成蝴蝶张开翅膀的那个过程。”

  “化妆是一个让受害人达到凶手心目中完美女性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他希望女人是活着的,又足够安静。他在暗夜里,打着灯,对女人的脸仔细描绘。随后他开始勒颈,女人苏醒,进行挣扎,他获得最终的满足。他在用这个过程,取代生理的需求。”

  到现在,案件中的所有细节,过程,都被陆司语分析了一遍。其中有一些是推论得出,有一些还未做证实,但是大部分有理论的依据,一切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你的理论很精彩,不过……你……告诉我这些……”说到这里,庄易紧了紧放在裤子上的手,握成了拳,这个小动作没有逃过陆司语的双眼。

  眼前的人在犹豫,陆司语继续开口道:“我认为,你的一些推断是没有错的。只是现实更为复杂。那位女孩获救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得到新的证词,应正我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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