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三十一章:奖与惩_史上最强崇祯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证在京工匠生活实行至今的一项政策。

  这项政策最早施行于洪武时期,洪武十一年,朱元璋下旨命工部“凡在京工匠赴工者,日给薪米盐蔬,休工者停给,听其营生勿拘”。

  第二年,即洪武十二年,朱元璋又命工部“月给米赡之,有妻子者一石,无者六斗。”

  自此之后,在京匠户的月粮直米自此后就没有再限制休工与上工之分,这是如今匠户们已定的福利。

  当然,这项福利仅限于来京的轮班匠户,相对于背井离乡,在京师辛苦工作而言,这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

  对此,崇祯做出了如下改动。

  每年各地轮班来京匠户,四川、陕西等道路艰远者,令内官监月支粮五斗,南北两京等道远却不艰难者,令兵仗局月支粮四斗,除此之外的,则令工部月支粮三斗。

  技艺精湛的匠户,令工部核定印发“高级匠户”证,持有此证的匠户,月可从工部支粮一石,且家人在徭役与免籍方面优免更多,四十岁即可退休。

  上工时,各地民匠每日都可于光禄寺多支粳米八合,以资鼓励。

  刘宗周还提出了匠户对逃亡的担忧,这其实和卫所军户逃亡属于一个性质。

  卫所制已经烂透了,崇祯没有卫所军也能打胜仗,所以影响不大,而匠户逃亡对大明的手工业却有重大打击。

  每年因匠户逃亡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说是无法估量,而且最主要的,这还会造成手工业的衰落。

  对此,崇祯皇帝下旨决定。

  首先要改善轮班匠户的作息问题,让他们得到更充分的休息,才能有效减少匠户的逃亡和藏匿。

  如今的各地匠户来京轮班,分三年一班,五年一班,两年一班及一年一班,对于各地匠户来说,未免太过繁重。

  实际上,类似改变班次的问题,早在正统十二年就已被人提出。

  该年十二月,福州府闽县知县陈敏政上书,对时有轮班制存在的问题作了适当分析。

  “正班虽止三月,然路程窎远者,往还动经三四余月。则是每应一班,须六七月方得宁家。”

  “其三年一班者,常得二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亦得一年休息。惟一年一班者,奔走道路,盘费罄竭。”

  在他看来,这是多年来屡禁不改且愈发增多逃亡匠户的主要原因,只不过当时朝廷并没有将此议重视。

  回复只有四个字,“旧例难改”。

  崇祯皇帝从刘宗周口中得知此事,便重令六部附复议,兵部尚书朱大典建议,将一年一班改作三年或二年一班。

  他说:“如有修造,将二年一班者上工四个半月,三年一班者上工六个月。”

  此议得到了大多数朝臣的赞同,崇祯皇帝也批复准许,不过话却说的很简短:

  “匠户来京轮班,一年、二年及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着工部重编勘合给付。”

  这

  请收藏:https://m.quge9.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