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三十二章 孙老师你误人子弟啊!_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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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溅在路明非脸上,因为在电光中流失了一部分水分而显得颇为粘稠。

  路明非手掌周围的青色龙爪虚影消散,他松开手,剑客已经焦化的心脏掉在地上,抽出手掌,身体失去支撑的剑客前倒在地上。

  这是路明非目前四方中所能动用的杀伤力最强的杀招“苍龙攫魄”,现阶段他只能玩玩龙爪掏心,以后境界达到心动境,融入青龙神韵,这一爪若是抓实了,连心动修士的元胎甚至寻常结丹修士的内丹都能毁掉。

  这一招威力异常强悍,甚至直接折断了剑客的长剑后掏出了他的心脏,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不仅消耗大,而且一爪过后法力运转会有短暂的阻滞。

  路明非原本还剩下大约四成法力,一爪挥出直接去了一大半,按照他的感受,这个消耗已经接近了他总法力的三成,就算是全盛状态,他最多也就挥出三爪。

  而且论缺点,消耗大还是其次,关键是实战后一瞬间的法力阻滞,对于高手而言,生死搏杀时这一瞬间足够杀他了。

  这是血和泪的教训,上次他和剑客战斗他就用这招洞穿了剑客的胸膛,但是没有掏出心脏,也没有折断剑客的剑,结果剑客在将死之时甩手一剑,把法力阻滞的他刺了个透心凉,直接同归于尽。

  从那时起路明非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苍龙攫魄”一定要打要害,首选是头,其次是心脏,千万不能让中招者有回光返照或者苟延残喘的机会,不然那一瞬间的法力阻滞绝对会要了他的小命。

  “赢了……”路明非用手背抹掉脸上的鲜血,长舒一口气,加持灵台的法力已经不多,在法力加持的情况下,他头一次感到了些许精神上的恍惚,“终于赢了,真他娘的不容易啊……”

  一道意念传给天书,光芒一闪,身上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的路明非和剑客相对而立。

  路明非恢复完满的法力自灵台褪去,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虽然第一次赢了剑客很高兴,但是他刚刚毕竟亲手“杀”了一个人,有法力加持时自然面不改色,此刻法力消退,多少有点心理上的冲击。

  倒不是他有什么杀人上的心理负担,毕竟剑客只是个逼真的投影,现在已经毫发无伤地站在他面前了。

  要是这都算杀人,打星际的他怕是早就能被称为“宇宙屠夫”了。

  真正让他脸色难看的是剑客溅在他脸上的血和被洞穿的胸膛截面中的焦化内脏,血那种粘腻湿滑的触感和带铁锈的血腥味,还有电焦的内脏所带来的视觉冲击,普通人吐出来都是有可能的。

  尤其是那些血还被电芒“加热”了一番,触感和气味更加挑战路明非的神经。

  好在他之前已经用颇为残暴的方式干掉了一头死侍,虽然死侍长得不像人,但整体上还是个人形,也算是让他提前接受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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