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章 那是一个悲伤的故事_全民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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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啥?“初始灵刃死了”、“初始灵刃自我意识觉醒后,立马走人了,昨天我看到她和一个高帅富剑主有说有笑。哈哈哈,我想死。”说不清楚到底谁更惨,看个人排序了。

  呃,听起来有点熟悉,像女友?大概,对很多剑主来说,灵刃比女友更重要,甚至就是女友。

  万幸的是,灵刃作为剑主的意识产物,天生对剑主拥有颇高的好感和认同感,很多甚至还有“造物主感恩”的情绪,闹别扭的多,最终闹到分手的怎么也不会超过10%,比女友好打交道多了。

  言归正传,意识觉醒之后,也不代表一切安好,甚至还多出了新的风险,单面厌恶的可能直接翻倍。

  毕竟,这世道不单单是有人渣、丑人、智障、屠夫剑主,更有嗜杀成性、性格扭曲、本性堕落的剑灵,杀戮之器痴迷杀戮到堕入邪道也就一步之遥,灵魂相连的双方很难彼此欺骗,最后闹到分手很难说清是谁对谁错。

  普通亲人和夫妻都有成仇人的,更何况单方面了解却没有相互交谈的贴身人,性格不合时就有点强制同居的味道,灵魂相连更是两颗星最贴合的距离,好的越好差的根本无法忍受。

  真的相性不合到极致,和平分手互不打扰算是不错的结局,但剑主肯定已经血亏。

  当然,有悲剧就有喜剧,那刚刚在民政窗口给自己更新完市民登记,就拉着剑主跑隔壁婚姻登记处登记的,数目也实在不少,民政局的各位也喜闻乐见,还会当即给予祝福和免登记费的折扣优惠。

  但更隔壁的离婚/民事调解处,每天却要繁忙百倍,专门用来调解灵刃和剑主纠纷的特别调解科,就占据了整个调解处五成人力和七成业务量,常年过劳......门口还常年挂着“没有充分了解的冲动婚姻等于提早预订离婚”这样让隔壁同事吹胡子瞪眼的牌子。

  由于挂牌子的地方也是婚姻登记处所必经的通道,约等于给登记处糊脸,双方为了这块牌子引发的定期“牌匾战争”,也是白露区政府的保留笑话了。

  小说的悲剧让人印象深刻,现实中的悲剧却没有多少人喜欢。

  雾乌等普法科人员的工作,就是在源头上尽可能的减少这次情况的发生,至少,不能让事态发展到最恶劣的一步。

  是的,没错,直接走人的还不算最惨的,至少是和平分手,最惨TOP3之上还有T0P0——鲜血结末结局。

  报纸一般不报道,但就雾乌自己接触到,剑灵厌恶到憎恨,苏醒第一刀就砍剑主的,每年有好几十例,喜事直接变丧事让人扼腕。

  不多,但一直都有。

  至少,让有些悲剧发生的缘由不至于这么.....难堪?

  比如说上了内部年度新闻的那位,一位亚人同志,他的初始魂刃是根笔,他长期将其纳入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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