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知青31_忘了拿男主剧本的他[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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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时候知青点的三个老知青跟着拉鱼的拖拉机一起离开了,对于严琅他们这些本村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化,也就知青点的知青们想起来会感慨两句。

  打鱼之后的第二天家里的男性大家长们都去了隔壁小队的刘家,严琅临时负责安排社员们的工作。

  虽然严琅自己没下地赚过工分,可也不至于对地里的活儿不懂,年轻力壮的负责挑水库里的淤泥,身体不适合受冻的女人们严琅则安排着上山耙地除草。

  虽然是冬天,可山上的耕地里还是有长着要过冬的庄稼,蜀地这边种的是冬小麦,九月十月收过一叉庄稼之后就赶紧翻地施肥种上小麦,明年四、五月顶着刚炎热起来的天儿又在汗水与麦芒的煎熬里收获麦穗。

  农民的日子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忙碌,年复一年的循环,在土地里扎了根。

  而这年头,农民家的子子孙孙若是想要把根从地里□□,只能通过读书。像张红亮甚至刘得胜,都算是把自己的根儿从土地里拔了出来,以后他们的孩子孙子也能走出去更远。

  刘家跟严家的大家长们围着一桌丰盛的午饭,又絮絮叨叨说了半下午的话,刘家的人把偷偷去果园托三叔公算的几个黄道吉日拿出来,于是最后刘得胜跟严胡兰的亲事定在了过年之后的农历二月初一。

  如今已经进入了腊月,张大梅知道后连忙一算,还有两个月不到,顿时更舍不得了。

  可舍不得也要舍,那是闺女一辈子的幸福,能做的只能是翻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布开始给严胡兰裁衣做鞋,另外又找机会让严琅把她从娘家带来的银镯子偷偷拿去城里找人重新炸一下。

  所谓炸其实就是洗,扔进药水里泡一泡刷一刷,立马就跟新的一样闪闪发光。

  另外张大梅还有两枚金银绞丝裹铜发簪,镯子给外嫁女,手上不轻,有财。

  发簪给儿媳妇,让儿媳妇从梳辫子的姑娘到挽发的妇人。

  张大梅出嫁的时候就一个镯子,绞丝铜簪是她这么多年攒的,能给两个儿子的未来媳妇一人攒出一枚这样的发簪,就算是她这个做妈做婆婆的很成功了。

  以后严胡兰也要把自己从张大梅这里得来的镯子传给外嫁的女儿,另外给儿媳妇攒发簪。

  当然,要是一辈子有儿无女,那就用银手镯打发簪,手镯就算是传没了。

  要是有女无儿,手镯传大女儿,其他的就是当妈的自己攒,攒出来了送闺女出嫁的那天让闺女戴上,别人就会说这个当妈的一辈子算是能耐了。

  这种风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好像是把女人一生活得成不成功都归纳到儿女身上去了。

  严琅不大在乎,可也并不多说什么,风俗嘛,只要不是愚昧害人的,适当的尊重一下也没什么。

  就价值上来说,手镯跟发簪相差无几,张大梅把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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