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4页_他会证明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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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控辩双方律师使出十八般武艺激辩。上诉人提供了李举一是李砚堂怀胎十月所生的有效证据。当年的医疗文书一应俱全,体检报告真实有效,接诊的医生亦可证明,沈黎作为证人出庭之后,法庭一片哗然,连同王雪雁也震惊在席上。

  控方律师从两个角度出发认为该将监护权判给他的当事人。第一,分娩者大。这符合民法中“分娩者即为母”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同样符合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即使是试管婴儿,他的亲生母亲也应视为代孕者。第二,他的当事人与孩子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在区分直系姻亲和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时,是以是否存在抚养教育的事实作为衡量标准的。他的当事人在九年当中对孩子尽到了抚养、保护、教育等义务,双方之间确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辩方律师显然措手不及,但仍坚持两点:代孕是违法行为,由代孕引发的抚养问题超出法律范围,不应依照现有民法保护其权益。第二,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同被上诉人存在亲子关系,同上诉人则没有,而上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犯病患权力这一事实足以证明他缺乏自我约束且道德丧失,没有资格作为儿童监护人。

  控方律师早有防备,随即询问当事人代理人兼证人陆鸿昌,得知当年他向上诉人明确表示放弃受精卵所有权之后,根据《刑事法学大词典》对于遗弃物即“所有人基于自由意思,而明确表示放弃其所有权之财物,遗弃为物权丧失的方式之一,对于废弃物,任何人可以随意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任何情况下,遗弃物都不能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这一条,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偷盗。

  双方你来我往僵持不下,法庭决定经合议庭讨论之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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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想瞒天过海的父子俩在庭审之后不久便败露了行迹。

  沈黎准备回美国,临行来同李砚堂道别,在电话里开玩笑说:“你那位陆先生好生阴险,求我的时候要跪下来了,结果我回来拿个证据还叫两个人押着我。好险没帮你移民,否则恩情一点没了,还要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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