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831章 旧税制下的地方现状_汉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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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的产出,一条淮扬运河就足够上全州上下的日子过得舒服了,因此转嫁给普通农户身上的压力,也就相对轻松。

  又不得不提朝廷税制的弊处了,两税法下,由中枢到地方,层层摊派,实则带有一定包税的性质。虽然朝廷制定一系列计税依据,但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根本不可能完全按照朝廷那些条条框框来。

  而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矛盾,只要还能压制,不造成大的纷乱,那就是稳定,稳定就代表太平无事。何况,还有两税制这项法条可以解释,土地可以自由买卖,那就意味着土地兼并本就是合法的。

  而楚州这边,在去年实际收取的税钱,足足有四十万贯,刨除该上缴的中枢与道司的固定部分,剩下的也足以让州里过得滋润,而具体到县乡,真正收取的税钱,显然也远不止四十万贯。

  这种情况,在开宝二十四年的当下,已然十分普遍,全国各地都是这般。对于此等乱象,朝廷不是不了解,也不是不管。

  赵承宗算是有一定节操的了,为政比较克制,但也不是完全按照朝制规定而来,即便他想,也挡不住全州官僚、权贵的意志,只能尽量维持,避免过度盘剥治下百姓,免生民乱。

  因此,区区三十一万贯,对楚州而言,实在不算什么,即便有困难了,地方上的“贤达”们随便挤一挤,就足够州府完成任务。

  官僚嘛,往往就是这样的,朝廷定下一个税额,在实际征税的过程中,层层盘剥压榨下来,他能搜刮出三倍、五倍乃至十倍的数量。

  按照大汉最新的财税分配原则,中枢占一半,留道两成,余下三成则归下属州县的行政支用。但地方的官府们,又岂会本分地按着这个额度来?

  事实上,整个税赋链条中,出了上缴中枢的那五成外,自道司以下,全都有一个多拿多占的心理。道司觉得两成不够,要占更多,州府扛不住道司的压力,自然向下属县、乡施压,一层层压迫下来,基层收税,自然怎么高怎么来。

  而楚州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维持下去,但其他道州可就未必了,毕竟,全天下没有多少州府能有楚州这样优渥的条件,远的不说,就淮西的那些穷困州县,那里情况才严重。

  至于朝廷制定的那些计税依据,在各地具体落实之中,也渐渐形同虚设,早期在朝廷严刑峻法之下,或许还有所收敛,但官僚们的堕落速度是超乎人想象的,随着承平日久,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而地方官员掌握的治权本就不小,有些地方官员甚至抛开两税,自己另搞一套。

  但这个问题,对楚州而言,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因为这些年,对于道司分配下来的税收任务,楚州往往是足额上缴,除非天灾等特殊情况,从来没短过。

  但偏偏楚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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