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3章 世事多荒唐,谁付谈笑中_地煞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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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报李吗?

  有意思,那就给你取个名字吧……

  嗯,就唤作“憨憨”好了。

  ……

  第二天,陈晋依然带着小倩去文庙街上闲逛,几乎个个店铺都进去转一圈,多看多问多了解。

  没办法,在此之前,他对于此间行业并无多少认识,只能通过这种笨办法。

  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自有乐趣。

  文庙街的店铺琳琅满目,大都与笔墨有关,有综合型的,有专业性的,还有卖古玩,卖香火的。

  甚至卖禁书的都有。

  陈晋本以为是与新帝有关的那种前朝书籍,哪曾想对方拿出的竟是《风月明鉴》、《灯下云雨》这些。

  不用看内容,看标题就知道了。

  一问价钱,颇为昂贵,比正经文章那些要贵一倍有余。

  “这些书好卖不?”

  “那是当然,供不应求。公子,你年方少艾,最适合来读了。”

  店员说得唾沫乱飞,卖力推销。

  陈晋道:“我可以试看不?”

  “没问题,但最多只能看五页。”

  陈晋就拿起一本翻看,不过只看了两页就放下了。他可不是真得想看,而是持一种批判的态度来观摩。然而作者写得着实太粗糙了,完全的赤膊上阵,连基本逻辑都不讲。再加上言语贫乏,描写空洞,着实提不起兴趣。

  店员本以为他试看后肯定按不住要买,谁知道陈晋根本没购买的意愿,又去翻其他杂书了。

  这些杂书内容乱七八糟,有志怪、有趣闻、有演义,总体而言,就一个字:短!

  基本为短篇故事,寥寥一百多字,长的,也不过几千字左右。

  在这时代,是没有长篇小说的,成不了书。

  翻过一通后,在店员幽怨的眼神中,陈晋还是买了两本杂书。

  白天逛街,晚上垂钓,顺手投喂“憨憨”,如斯过了六、七天光景,收获颇丰,见识大涨。

  期间与憨憨的关系越发熟稔了,这货甚至敢出水上岸,站在陈晋的身边了。

  看得出来,祂对陈晋颇具亲和度。

  这不是偶然,而是陈晋身怀文庙的逻辑结果。

  妖物精怪,天生本能想要化形成人,那它们就必须苦修,以及接受教化学习,否则的话,怎么行走?怎么说话?

  不管对人,还是妖怪,都不可能生而知之。

  对于憨憨的出现,小倩倒没有丝毫惊诧,她身为鬼修,胆子比常人不知要大了多少。

  “公子,伱把它降服,收为灵宠了?”

  陈晋回答:“没有,只是瞧着顺眼,我喂它吃肉,它给我赶鱼。哪天别了,便相忘于江湖。”

  小倩“哦”了声,她不大明白这属于什么样的关系,听着像朋友,可公子为何要与一头初开灵智的鱼怪当朋友?

  实在有点荒诞了。

  又或者说,鱼怪是来求公子赐教的,属于学生的身份。

  这才更为贴切。

  但公子为何要点化它呢?

  每天驱赶来的鱼虽然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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