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四十三章改革_倚天逍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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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坐法、颁行“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则“倍其赋”,赏军功、禁私斗、崇本抑末、实行“尊卑爵制等级”为内容的改革,经过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秦国变得“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在此基础上,于公元前350年开始第二次变法,以“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以上见《史记·商君列传》),普遍推行郡县制、为田开阡陌封疆、统一赋税、统一度量衡等为内容的改革。它是第一次变法的进一步深化。两次变法的结果,使原来落后的秦国,在短短二十年间由弱变强,从而为其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由于急功近利导致失败的例子,则以清末光绪皇帝主持的维新变法最为典型。自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十一日颁布“定国是诏”开始正式变法,重用康有为等维新人物,力图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除旧布新。不过,光绪皇帝推进改革的办法,是靠发布谕旨。有时一天竟多达十几道,反映了他变法的急切心情。据统计,在“百日维新”期间,他一共发了110道谕旨、诏令。但光绪皇帝靠这种急风暴雨式地颁布谕旨推进改革的做法,没有收到什么实效。当然,导致维新变法失败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未从根本上触动**主义政治体制,而朝廷内外的要害部门均控制在以慈禧太后为后。台的顽固派官僚手里。然而,在改革过程中,他急功近利,只务虚名,不求实效,又不能不说是促其迅速失败的原因之一。

  其三,改革必须处理好均衡与发展的关系。在改革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如果贫富严重不均,会造成犯罪增加,使社会重新陷于不稳定状态,甚至引发动乱。汉武帝任用桑弘羊进行改革,实行边郡屯田政策,分军屯和民屯两种,规模相当大。边郡屯田,有很多优惠政策,收到很好的效果,出现了“长城以南,滨塞之郡,马牛放纵,蓄积布野”(《盐铁论·西域篇》)的繁荣景象。魏孝文帝针对北魏初年土地高度集中,贫富分化严重的现实,颁行均田令,限制土地兼并的发展,并通过给无地或少地农民分配一定数量的土地,把大量豪强地主的荫附人口吸收过来,使其重新转化为国家编户。清雍正皇帝实行“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把人丁徭役等各种税项归入田亩,地丁合一,丁银与田赋均以田亩多少作为征税原则,让富人代替穷人缴纳部分赋役,从而减轻了对贫苦农民的剥削。诸如此类,都是改革过程中,注重协调不同阶层之间均衡发展的具体例证,对促进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其四,在改革过程中,加强中央权威,是保证改革逐步深入与社会稳定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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